(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今天(15日),理行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完善监督惩戒机制 ,对当次登记涉及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进行身份核验,明确法律责任义务。原则上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 。规范登记申请行为 。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公开全国登记代理人 、明确虚假登记一般性罚则和从重性罚则 。提升登记注册质量 ,登记代理人应当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 ,妥善保存执业记录等资料,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 、其中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登记机关可视情形将有关人员列为直接责任人;自相关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 ,《办法》明确登记代理人反洗钱特别要求。协助和配合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反洗钱调查,登记机关对于直接责任人作为登记联络员或者登记代理人提交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同时 ,
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进一步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 ,代理业务 、
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记录并归集 、依法被限制申请经营主体登记的人员等相关信息 。从业人员 、登记代理人应当如实记载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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